问题 |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 |
释义 |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及规定,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确定的事实,而附条件合同中的付款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附条件合同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事实,并由当事人设定,且必须合法。附期限合同在期限到前可以协商解除,否则视为一方违约。合同生效的时间取决于约定或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 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 2.前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二、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生效合同的规定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3.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在附期限生效的合同中,期限作为合同的附款,必须是将来事实,确定发生的事实和合法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以及不法事实,均不能被设定为期限。 三、解除合同可以附期限解除么? 可以的,附期限合同在合同期限到之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否则属于一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生效的时间分如下几种情形: 1.原则上合同一旦成立就生效。 2.需要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的合同,自办理完有关手续时起方为生效。 3.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者期限的,从其约定。 结语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在实际应用中有着明显的区别。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事实,并且必须合法。而附期限合同中,期限是将来确定的、合法的事实。附期限合同可以在期限到之前协商一致解除,否则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将产生。合同的生效时间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成立即生效,也可以是依法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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