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异地就医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需要的材料: 1、IC卡、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卡(绿色贴照片)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手册; 2、有效收据单据(发票); 3、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介绍信、出院证明; 4、住院材料: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大型检查报告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综上所述,参加并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都可以去外地就医,异地就医需要先进行备案,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医保即可结算。 综上所述,参加并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都可以去外地就医,异地就医需要先进行备案,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医保即可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