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地继承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林地继承要哪些条件 林权的继承只要是属于被继承者的个人财产,而且继承者也拥有继承权就可以依法的继承; 对于继承林权的公证,需要带上的资料包括林林证、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继承人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等。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亲自办理,如果有人去不了,要办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二、继承股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 2、尊重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继承的约定; 3、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 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 有法定继承权的继承人在办理股权继承后最好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房屋继承权的主要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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