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答复时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多规定为15日。如公司登记的申请: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或者《登记驳回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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