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商的合同特征都有哪些? |
释义 | 代理商合同的特征:具有委托的性质、是无名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以及是不要式合同。对于代理商合同也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合同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代理商合同特征 代理商合同特征:(1)代理商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代理商有义务以本人的名义为本人实施买卖等商务活动(或称经营活动下同)而本人有义务向代理商支付报酬。(2)代理商合同属于委托性质。代理商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法学界有三种不同意见。一是委任说。该说法认为本人委托代理商代理买卖等商务活动具有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同意处理的要件应属委任性质。二是承揽说。该说法认为代理商为本人实施买卖等商务活动而受领报酬具有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而受领报酬的要件因此应届承揽性质。三是雇佣说。该说法认为代理商为其他商人在某一处所或一定区域内办理事务具有为他方进行劳务的要件因此应届雇佣性质。(3)代理商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代理商与小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代理商合同即告成立无须以交付实物或给付其他财产为成立的前提。(4)代理商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而是不要式合同。代理商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通过面对面的谈判而达成协议也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或者其他先进的通讯手段缔结合同。但为了慎重起见避免代理商与本人在将来发生纠纷时口说无凭促进代理商合同的顺利和圆满履行代理商合同最好采取条款齐全、权利与义务明确的书面合同。至于民事特别法规定某些代理商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若不采取书面形式则代理商合同即归于无效。 委托代理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委托代理合同的特征是:一、委托代理基于委托人的委托授权产生;二、委托代理主要发生在经济领域;三、委托代理中的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个人、可以是取得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四、委托代理大多有偿。 表见代理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表见代理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代理人是无权的代理人即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但是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并且相对人在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失的。 表见代理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表见代理的特征表现为:(1)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其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3)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既然属于一种无权代理本应由无权代理人自食其果方为允当。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由于被代理人的作为和不作为制造了代理权存在的表面现象并且引起了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后者的利益关系到市场交易安全的问题。相对人可以基于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结果。因此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依诚实信用原则使怠于履行其注意义务的本人直接承受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为代理行为而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什么是表见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 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其法律特征主要有: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法定其他条件等。 该内容由 崔玙珠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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