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申请病历原件问题解决方法 |
释义 | 工伤认定申请中缺少病历原件时,可以采取到治疗医院档案部门进行复制并加盖公章的措施。工伤认定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和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以及机动车事故伤亡时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法律分析 一、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中缺少病历原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病历是工伤认定所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如果病历在治疗的医院有存档,可以直接到该医院档案部门进行复制,并加盖公章。 二、工伤认定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工伤认定没有病历原件,可以到工伤治疗的医院要求重新打印一份治疗档案,一般医院都会有治疗过程存底。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除了病历之外还包括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等。只有被认定为工伤的,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报销待遇。 结语 工伤认定所需提交的材料非常重要,缺少任何一项都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因此,如果缺少病历原件,可以采取措施进行复制并加盖公章,以确保材料齐全。其他必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事故发生时的病历、诊断证明书和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以及机动车事故伤亡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提交完整的材料是成功申请工伤认定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诊断鉴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件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相关的专家库中选取参加鉴定的专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师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死亡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