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签字是否能有效签署合同? |
释义 | 合同电子签字有效,根据《电子签名法》要求,电子签名需符合一定条件。合同订立过程包括要约、承诺和合同成立,可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也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亦成立。书面形式可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法律分析 一、合同电子签字有效吗 合同电子签字是有效的,我国是承认电子版合同的,同时也是认可电子版签字的,例如现在很多银行就是电子版签字。但是对电子版的签字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为此我国颁布了《电子签名法》。 法律依据: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二、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合同订立的过程一般为: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 有效,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合同电子签字是有效的,我国承认电子版合同并认可电子版签字。根据《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视为可靠。合同订立的过程一般包括要约、承诺和合同成立。书面形式可以是合同书、信件、电传等,电子数据交换也可视为书面形式。合同只签字而不按手印也是有效的,签字与按手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合同也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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