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其他。1、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一般如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也都是由企业承担的,一样约1%,不需要个人去交。2、缴费基数按个人工资水平(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来确定,不得低于最低缴费标准。3、缴费金额费基数x缴费比例。比如,缴费基数2000,那么养老,个人出2000x8%60,单位出2000x20%00,其它照些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