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向律师询问证据可信度是律师职业道德的体现,但并非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二条 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案件中,应当积极收集证据,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六条 律师应当在代理案件中认真核查、筛选证据,并全面客观地评估证据的价值和可信度,有利于当事人提供事实证据,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律师有权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接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向他说明案件的法律性质、权利义务等问题,代理他提出疑问、辩护意见和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提供书证、物证等。 因此,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向当事人询问证据的可信度,以更好地代理当事人的案件,但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