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帮助客户评估对方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但律师不具备认证证据的权利。律师只能就证据的可信度、证明力等方面给出意见,客观评价证据的质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二条 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诉讼、非诉讼案件中,应当发挥其职业特长,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事人可能提到的问题,应当提出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 第六十二条 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质证或者辩论。被质证的证人应当到庭作证;被质证的书证、物证等证据,应当出示给法庭确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委托检验、鉴定、专家咨询机构或者专业技术人员对证据进行鉴定、检验、咨询。检验、鉴定、咨询的结论,可以作为争议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