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环境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归纳为“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的这条规定实际上只规定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提出证据的责任,并没有把握举证责任分配的实质。 最高人民法院陆续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对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从上述法律规定的内容看,我国已经建立了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为基础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