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
释义 |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1、受害人。这里所指的“受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当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起诉哪些人?1、犯罪嫌疑人。犯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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