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业银行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授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实行逐级有限授权。 (二)应根据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主要负责人业绩等,实行区别授权。 (三)应根据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业绩、风险状况、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及时调整授权。 (四)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超越授权,应视越权行为性质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责任。要实现权责一致。主要负责离开现职时,必须要有上级部门做出的离任审计报告。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九条 商业银行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授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实行逐级有限授权。 (二)应根据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主要负责人业绩等,实行区别授权。 (三)应根据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业绩、风险状况、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及时调整授权。 (四)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超越授权,应视越权行为性质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责任。要实现权责一致。主要负责离开现职时,必须要有上级部门做出的离任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