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期被征收赔偿金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政府。征用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属于村集体,而不是对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应当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绿色幼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是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耕地前每人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贴。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的总和不得超过征地前三年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务院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提高征地补偿和安置补贴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计划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监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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