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主要职责: 1、对村务管理工作及村民自治章程、村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2、对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3、监督检查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对村务、财务公开清单进行审核。对村级财务实行重点监督,督促村委会以明细方式进行财务公开; 4、监督检查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参与和监督村集体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验收,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及使用,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工作; 5、积极听取和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会转达,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支持村两委会的正确决策,配合村两委会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 7、当村党组织有关村务管理工作的行为和村委会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根本利益时,要求村两委会予以纠正; 8、提议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 9、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