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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06年土地出让的法律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土地使用权 年限在《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 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有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 经济适用住房 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 土地使用年限 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依据上述规定:住宅用地最高年限不超过70年。在最高年限内所定土地使用年限,应当允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土地使用权年限 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国家授权或以土地出让方式所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因此,消费者在 购买商品房 时,不能只注重所购房屋位置、结构、面积、价格等情况,还应当对房屋所占土地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比如,土地使用的范围、用途、年限、开发利用的条件、 土地出让金 的缴纳等等。由于地价在房价中占有较大比重,且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情况对于房屋价值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提醒消费者:在购房前应向开发商索要《 国有土地使用证 》,以查明所购房屋的用地性质、用途、 土地使用期限 及其剩余年限,防止买了土地使用权年限“缩水”过多的房屋,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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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2: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