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有哪些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具有以下情形: 1、瞒报或者谎报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材料; 2、明知但有意瞒报真实情况; 3、故意提交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虚假材料。我国行政法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应当重点公开信息有哪些 行政机关应当重点公开的信息因级别和职责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属于重点公开内容。 二、该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立法界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