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工资不走公账属于偷税吗? |
释义 | 发工资不走公账属于偷税。公司一直使用私人账户发放工资是涉嫌偷税漏税的行为,但必须要有具体的偷税行为才能认定。因为在税务核查的时候,无法通过公司账户情况查询到工资发放的情况。但是工资用个人账户发放只要是足额按时发放,其本身是不违背工资发放的相关法律的。 一、社保卡社保卡激活了要多久返钱 社保卡激活后当月月底或者次月月初发放到账。每月20日之前激活社保卡的,其本月及前期的医疗个人账户金,将在当月底或次月初合并发放到账;每月20日之后激活社保卡的,其医疗个人账户金需一个半月后方能发放到账。社保卡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医保账户,另一个是银行账户。医保账户刚激活没有钱是因为交的钱还没有返还到医保账户里面,银行账户没有钱是因为没有往里面存钱。社保部门每月返还的医保费都是返还到医保账户里面的,而不是银行账户里面。 二、职业年金如何发放 职业年金发放如下: 1、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2、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 3、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注1和2为单选项,参保人选定后不得更改。 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 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层公务员为例,其每月参加职业年金的缴费数为6000乘以4%等于240元,而单位虽然是以工资总额的8%缴交,但具体到个人,实际上也为这名基层公务员缴交了6000乘以8%等于480元的职业年金。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为: 1、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2、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制度,是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由企业自行建立的养老金制度,有职工本人和企业缴费,到退休年龄时,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月发给,发完为止,就不再发放了。 三、周末开支可以说15号发工资么? 可以找单位协商发工资的时间,如果发工资当天是周末,根据规定要提前到周五进行发放。发放工资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月头、月尾均可。如果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所以说如果遇到周末公司没有按时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选择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仲裁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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