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能否进行自诉 |
释义 | 故意伤害如果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立案、不起诉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去提自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故意伤害的行为比较经的,检察机关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重婚的受害人怎么起诉 重婚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此外,根据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对重婚罪起诉后能否撤诉进行具体分析: 1、检察机关提起重婚诉讼属于公诉案件,婚姻受害人当事人无资格撤诉; 2、婚姻受害人自行提起重婚罪的指控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可以在宣告判决前撤诉。 二、寻衅滋事和解后能不能撤案 当事人自己不能撤案。构成轻伤,属于故意伤罪,检察机关要进行公诉,是否起诉不取决于当事人,而是取决于检察院。民事部分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 从法律上来说,轻伤构成刑事犯罪,是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诉讼的,并非当事人意志可以决定的。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案可以提起自诉,但绝大多数都是公诉案件,刑事和解以后不影响公诉的进行,只是可以影响量刑,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可以酌定不起诉。 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新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不起诉复核期限是什么情况 不起诉复议复核期限分两种情况:1、公安机关将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的,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公安机关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要求复议,但对复议期限没有作出规定;2、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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