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自由权的暴力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侵犯自由权的暴力形式如下: 1、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家庭暴力; 2、侵害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性权利的家庭暴力; 3、侵害生育权和生育自由权的家庭暴力。 一、没有结婚打人算家暴吗? 没有结婚打人不算家暴。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因此,非婚姻关系的伴侣之间发生暴力行为不是家暴,不适用《反家庭暴力法》,但是并不是不违法,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爸爸打女儿是否犯法 父亲打女儿是否犯法,需要视情况而定。父母打子女是错误的行为,但是并非所有的父母打子女都是犯罪,绝大多数的父母打子女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父亲是虐待女儿的,构成虐待罪是犯法的。认定家庭暴力,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 1、从主体来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受害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大多数为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 2、从实施暴力的场所来看,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发生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中,以家庭内为行为场所; 3、从客体来看,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即家庭成员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自主权以及人格尊严等权利; 4、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主要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5、施暴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是出于故意的,并且家庭暴力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连续性。 三、民法典家庭暴力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家庭暴力的定义,而反家庭暴力法则对家庭暴力作出认定。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一定的侵害行为。这里的侵害行为,可以是身体上的侵害,也可以是精神上的侵害,具体方式如下:1、殴打;2、捆绑;3、残害;4、限制人身自由;5、经常性谩骂、恐吓。受害者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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