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几个月今天打电话说交给法院 |
释义 | 逾期超过两年的还处于诉讼期。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前几天去检察院签字认罪认罚。今天法院打电话通知我明天带保证人一起去法院还是什么? 犯罪分子认罪认罚依旧需要开庭。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接到警察打电话说是说是给我做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由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进行委托,在派出所是不能够申请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逾期半年后,华北今天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说我被起诉了 逾期了可以到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有没有被起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原告想要起诉,一定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若是法院受理案件,肯定会在受理之日起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刚刚收到法院打来电话,说是被人起诉了? 如果法院打电话来说当事人被起诉了,当事人可认真听取情况,核对是否是与本人有关的案件,然后依法参与诉讼,领取接收法律文书。法院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已被起诉,要求当事人到法院自取诉讼文书,或者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通知开庭时,当庭打电话给对方,说没有收到传票 法律分析:如果被告已经被依法送达开庭传票,经法院依法传唤不到场的,法院会缺席审理并判决。如果是送达的问题,在其他方式还是不能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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