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应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应符合下列条件: 1、被保险人有权要求第三人因保险事故赔偿损害; 2、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3、仅限于法定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劫期间发生事故的、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4、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赔偿金额为限。 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是指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预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取得事故责任人代位追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