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属于违法行为吗?( )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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