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 |
释义 |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不一定适用诉讼时效,而首先是适用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主张请求权的权利存续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期限,债权人在该期间内没有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要求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而一旦对保证人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则不再适用保证期间,而是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限一般为3年,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起诉或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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