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头像渐变国旗犯法吗 |
释义 | 只要不是带有恶意,用国旗做头像并不违法。《国旗法》的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所以如果微商的头像是自己的产品,再在上面加上国旗,就会违反国旗不能用作商标和商业广告的规定,可能涉嫌违法。 一、哪些标志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所有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吗 不是所有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使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 1、带有民族歧视、性别歧视等性质的标志,或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 2、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的国名、国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3、其他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 三、有什么标志禁止作为商标 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具体如下: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与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特定地点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与外国国家名、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但经国家政府同意的除外; 3、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但经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旗法》第二十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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