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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另外一半怎么退?
释义
    法律分析:
    不能退。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原告亲自接到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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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