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江西省德兴市土地分为四类,每类土地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一类土地补偿标准最高,为38700元/亩,包括水田、菜地、果园等;四类土地补偿标准最低,为33796元/亩,包括水田、旱地、宅基地等。各类土地的补偿标准根据区片价确定,以保障农民的利益。 法律分析 江西省德兴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银城街办、新营街办、香屯街办。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8700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700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929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545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740元/亩。 二类土地:泗洲镇、花桥镇、新岗山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6593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6593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517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807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318元/亩。 三类土地:海口镇、绕二镇、张村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5496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5496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3782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423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093元/亩。 四类土地:龙头山乡、李宅乡、畈大乡、万村乡、黄柏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3796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3796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643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828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6759元/亩。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江西省德兴市土地共分为四类,每类土地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一类土地的补偿标准为38700元/亩,二类土地为36593元/亩,三类土地为35496元/亩,四类土地为33796元/亩。不同类型的土地所对应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的金额请参考以上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