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代位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代替债务人行使对相对人的债权;撤销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其债权等损害债权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若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权益、延长履行期限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代位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代替债务人行使其对相对人的债权;而撤销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放弃其债权等损害债权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如果债务人未能行使其债权或相关权利,影响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替债务人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此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