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抵押权登记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机动车抵押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是如果要将车辆进行抵押,设立抵押权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其次是抵押权的登记,车辆作为特殊财产,其物权的生效要进行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后是到车管所进行抵押登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二、机动车抵押权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