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鉴定伤情所需的法定条件 |
释义 | 伤情重新鉴定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鉴定程序违法或违反专业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资质和条件;鉴定意见明显不足依据;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鉴定人应回避但未回避;检材虚假或被损坏等。 法律分析 伤情重新鉴定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等。 拓展延伸 重新鉴定伤情的程序及相关要求 重新鉴定伤情的程序及相关要求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已经鉴定的伤情进行再次审查和评估的过程。根据法定条件,当事人或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伤情,以确保公正和准确的判决。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委托独立的医疗专家进行再次鉴定等。相关要求包括申请期限、鉴定费用、鉴定机构的资质和专业性等。重新鉴定伤情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结语 重新鉴定伤情,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和准确判决,根据法定条件,当事人或相关当事人可申请。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提供证据和文件、委托独立专家鉴定等。要求包括申请期限、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资质等。重鉴目的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确保判决公正准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人身伤情鉴定意见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需要鉴定的所有损伤部位的细目照片。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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