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条 拒不扫码登记。 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物业小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饭馆餐馆、景区景点、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实施扫码测温、询问登记、身份核验、不听劝阻的; 第二条 不配合封控管理。 红码人员不按照足不出户规定擅自外出,黄码人员不在规定区域内活动的; 第三条 不按规定佩戴口罩。 外出人员未佩戴口罩或不规范佩戴口罩且拒不配合疫情管理人员劝阻的; 第四条 不配合开展核酸检测。 纳入核酸检测的人员,无故不参加村(社区)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代替他人进行核酸检测的; 第五条 伪造、编造、买卖、使用核酸证明文件。 伪造、编造核酸检测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编造的核酸检测证明文件的; 第六条 核酸检测机构未尽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