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姐姐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主要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以及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对于兄弟姐妹之间是具有血缘关系的旁系血亲,但也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近亲属的范围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继承遗产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继承房屋后需要进行过户才能将房屋转入继承人名下,首先要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或经公证处公证的继承文书将房屋从被继承人名下变更到继承人名下;如果要进行买卖交易,还需要将房屋从继承人名下变更至买受人名下,这时才算完整的履行完毕过户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