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规定。相类似的规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