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 欠款 人在工作地居住一年以上,你应到他的工作地法院起诉.如他在工作地居住不满一年,应到他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对公民提起民事 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