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21年7月10日以来,凡经禄口机场返宁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接受风险评估、进行核酸检测(加密),严格执行健康管理与隔离等相关措施。请以上人员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前往各区指定的采样点(名单附后)进行采样检测。 另外,由于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7月20日起,对所有进入南京机场航站楼(含交通中心)的人员加强管控,在现有测温、“健康码”查验基础上,从南京禄口机场出港的旅客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