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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回迁安置协议是否可以更名
释义
    

法律主观: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 有法律效力 。 拆迁补偿协议 需要具备的内容:(1)订立协议的主体。(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3)补偿安置方式。(4) 货币补偿金 额。(5)搬迁期限。(6)违约责任。(7)争议的处理。(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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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