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借名买房直接证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要以下证据: 1、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双方洽谈时的录音、证人证言。 2、购房手续,付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还贷记录等),购房发票,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材料。 3、付款证明是出资的证明,也是借名人能够享有权利的基础,必须要留存出资证明。房屋装修、居住情况的证明等。 二、借名买房存在着诸多风险,借名买房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力求将风险降至最低: 1、弄清楚欲购房屋的性质,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规定,防止将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签订书面协议。 3、注意保留双方洽谈、签订借名买房合同时的证据; 4、注意保存购房手续,付款证明,购房发票,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材料。 5、实际出资人与登记购房人签订好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三、借名买房后出租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一般当事人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一般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的那一天进行计算,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 四、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 1.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3.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4.如果银行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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