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没有权利拒绝与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会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七条:“律师应当依法代理当事人的案件,并在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参加调查,出庭辩护或者代为作诉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对案件材料进行查阅,参加侦查活动和庭审,并发表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活动中的职责,是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权的重要职责。” 综上所述,律师是维护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角色之一,因此,律师没有权利拒绝与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