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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市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释义
    深圳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具体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用人单位经办人到达服务大厅,在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登录政务服务网,填写生育津贴申报信息,并根据提示上传图片格式材料。
    2、受理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后台自动即时受理。
    3、承办审核(十日)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待遇类别进行审核,并作出初步决定。
    4、复核审批(五日)审批人核对相应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做出审批通过的决定,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做出审批不通过的决定,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 定书》。如审批人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情形复杂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办结与送达业务办结之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现场送达。
    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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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