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纠纷有人上门滋事怎样办? |
释义 | 因为纠纷有人上门滋事的,受到人身威胁的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情形严重的,可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遇到上门滋事的,不用惊慌,可以保留相关的证据,报警之后,将相关的证据提交警方,警方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具体纠纷进行调解的,调解成功之后,双方可以签订相应的调解书。如果无法进行调解的,可以根据具体的纠纷向法院起诉处理的,由法院进行相应的判决。起诉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并且故意滋事的,还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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