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近日,长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规范老年卡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对老年卡使用进行严格管理。新规定指出,老年卡仅限本人使用,卡内余额仅限本人支配,禁止租借、转借、转让、出售等行为。对于违反规定、冒用老年卡的行为,相关单位将对其记录不诚信行为,并对其进行公示,同时限制其使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此外,新规定还规定,老年卡用户应当依法诚实守信,遵守道德底线,自觉遵守使用规定,不得有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社会影响的行为,否则将被取消老年卡使用资格。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老年卡的使用,加强老年人的权益保护,遏制不良风气。需要提醒的是,各地老年卡的使用管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当地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印发〈老年人优待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六条 老年人持有的社会保障卡或者其他为老年人专门服务的卡片,其记载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且仅限本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