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怎么写 |
释义 | 想撤销放弃继承权声明的,不需要写声明书,是否恢复继承权由人民法院决定。 (1)遗产处理前,若继承人想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的,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2)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得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声明。 一、放弃继承声明能否随意撤销 放弃继承的声明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处理遗产前或者诉讼中反悔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提出的具体原因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承认放弃继承后悔。因此,如果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可以先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果其他继承人一致同意撤销放弃继承的声明,可以按照原来的份额继承。人民法院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具体原因决定是否同意撤销和放弃继承声明。 二、如何处理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要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4)经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如果被继承人死后遗有多项遗产时(如既有房产又有存款等),声明书应明确放弃继承哪一项遗产;(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否必须公证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不是必须公证。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要写放弃继承权声明,具有法律效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未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法律效力。反悔放弃继承权的,由法院决定恢复继承权。因此,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公证,因为公证仍然需要收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第三十五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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