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祖宅继承新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1、子女和父母已经分户,子女无法继承,在农村,一般孩子和父母一分户就意味着变成了两家人,因为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就相当于有了2处宅基地,这违反了农村“一户一宅”的规定,所以对于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已经分户的子女就无法再继承。 2、违法的宅基地,子女无法继承,宅基地是让农民百姓建房居住的,如果农民朋友们擅自改变了宅基地的性质,而建成了养鸡、养猪场等,这些都是违法的建筑,早晚是要被拆除的。因此,如果这个违法宅基地是父母的,孩子就无法继承。 3、子女农村户口迁走,转为城镇户口的,子女无法继承,现在有的孩子在城市买了房,把户口也迁到城里去了。大家都知道,能使用宅基地的基本上都是本村村民,如果没有了农村户口,那这块宅基地子女是不能继承的。 4、五保户的宅基地无法继承,农村的五保户,就是无儿无女,由村集体供养的农村人口。他们去世以后,宅基地就会被收回,所以任何人无法继承。 5、超出宅基地规定面积的部分宅基地无法继承,农村的宅基地都是规划出来的,而且面积都是按规定一样大小的。有的人家出于自己方便,私自扩大了四周的范围。如果超出了规定面积,那这部分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6、闲置两年时间的宅基地无法继承,现在很多农村人都外出打工挣钱多年,家里的宅基地长期闲置。如果超过2年不住人,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没有办法再继承。 7、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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