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
释义 | 根据最新的《通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有了较大提高,现在每月可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应缴存额的30%,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此外,有房职工还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房屋装修、住宅节能改造等其他住房消费。这些调整旨在方便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办理手续也更加简化,只需要身份证和个人银行卡即可,不再需要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新政策将满足市民的实际需求,使得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更加便捷。 法律分析 一、租房提取额提至当月应缴存额30% 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可以抵消掉部分住房消费支出,这是不少工薪一族的美好愿望。然而,此前政策虽然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商品房,但需要租赁合同在房产部门备案,方可提取,且额度仅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租金金额。不少市民或者懒得把租赁合同拿去备案,或者认为提取金额较少,所以热情不高。为了满足现实需要,方便市民更好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政策做了调整。 《通知》指出,将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对于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且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每年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二、住房消费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指出,将增加有房职工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房屋装修、住宅单元或整体节能改造费用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提取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包括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房屋装修、住宅单元或整体节能改造费用等),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每年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三、简化提取手续带身份证银行卡即可 除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提高、增加住房消费内容外,相关办理手续也适当简化。《通知》指出,符合上述两种情形提取的职工,除提交个人身份证件、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储蓄存折)外,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职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如实申报,选择提取情形。 结语 通过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政策调整为租房提取额提至当月应缴存额的30%。此外,住房消费也能提取公积金,包括物业管理费、房屋装修和节能改造费用等。同时,提取手续也更加简化,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即可办理。这些调整旨在方便市民更好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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