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公路扣分明细的规定 |
释义 | 高速公路扣分明细的规定如下: 1、占用应急车道:记3分; 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3分; 3、违反限速规定:记3分; 4、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记3分; 5、违反让行规定:记3分; 6、违反超车规定:记3分; 7、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记3分; 8、未按规定避让校车:记3分; 9、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记6分; 10、醉酒后驾车:记12分; 11、因饮酒后驾车被吊销驾驶证后,再次驾车:记12分; 12、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记12分; 13、驾车逃逸:记12分; 14、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记12分。 驾驶证扣满12分的处理办法体有: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2、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3、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综上所述,违法停车不仅会被处以罚款和记分的处罚措施,还可能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产生重大影响,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等后果。因此,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法停车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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