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州市社会保障卡换发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抚州市社会保障卡换发怎么规定 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2、《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 3、《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全文。 4、《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第二条: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5、《社会保障卡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全文。 6、《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全文。 二、抚州市社会保障卡换发的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申请被受理,符合条件的,办事对象当场通过窗口查询审核是否通过;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被告知要求补正的材料通知. 3、办理 4、送达 三、抚州市社会保障卡换发办理的材料 1、身份证 2、居民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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