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以上是对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手续的回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上海市《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 三、关于准入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应达到二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应达到一年以上。 2、各区(县)制定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 3、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范围应限制在申请对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范围内。 《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 三、规范供应管理机制 (一)制定符合实际的准入条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包括单身和家庭)应同时具备四项条件: 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 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 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各区(县)政府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可结合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准入标准,并可适时调整;准入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公布前,应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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