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社保补偿的有效期 |
释义 | 法律分析:1、2年的时效还是适用的。公司未缴纳社保的持续行为超过2年,要从违法之日起补缴。社保部门追诉时,未缴纳的社保行为终了超过2年,那么已经超过时效。出于维护职工权利,对于超过时效的情形,劳动者能够提供佐证材料的,公司还是要补缴的。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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