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租出借单位账户的法律后果: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应由人民法院依法收缴。 法律客观: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应由人民法院依法收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