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婚姻可以宣告无效
释义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
    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主要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主要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三)未到法定婚龄。
    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不得结婚,即使结婚,其婚姻关系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5:48:23